Celebrinhir

瓶邪洁癖,随缘产出

关于Loras Tyrell。

深夜翻备忘录发现我以前还真写过不少百花相关的分析……。把写好的部分扔上来存着吧,很久以前的东西了,有bug请告诉我(…)。本人,本质洛拉斯吹。

引用全部出自《冰与火之歌》原著。


-

提到百花骑士,百分之八十的人会想起他的美貌。洛拉斯·提利尔恐怕是冰火中唯一一个每次出场都会伴随大段对其外貌赞扬的男性角色,而与詹姆、蓝礼等角色不同的是,这类描写多以“美”、“秀美”、“俊美”为主——显然整体形象偏向beautiful。也正因此,他被太多读者轻视、低估甚至排斥,被认作一个金玉其外花拳绣腿的骑士。而这实在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误解。

卷一里他就有了这么一句来自三叉戟河实战王劳勃的旁白赞扬。“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接着还提及了洛拉斯在比武中战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的往事。很多人以“长枪比武和实战完全是两码事”为理由打压洛拉斯的实力排名,但不可否认他的的确确战胜过詹姆和魔山这两大高武力值对手,即使应敌后者时采用了马匹上的小诡计。一个不过十六岁的男孩,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能以技巧击败年龄有自己两倍多的如此强大的对手,其天赋和潜力已经可见一斑。而在后文也有许多处描写对他的实力进行过肯定,最直接也最可信的就在卷三、四詹姆的pov中。

「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性比猫还棒。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交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群鸦的盛宴》第十六章 詹姆)

此时的詹姆固然已非前两卷那个詹姆。但要让这个骄傲的兰尼斯特承认“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至少证明洛拉斯在长枪上的技巧有相当过人之处;以至于后来也多次在瑟曦面前得到詹姆的认可:

「 “太孩子气了。我知道,你的小不点儿老婆尽给你吹嘘那个蠢蛋骑士,可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比他强三倍。”
詹姆哈哈大笑:“肯定不是我认识的这位奥斯蒙·凯特布莱克。”」

……

「“关于教头的事,今天我还是头一遭听说。我建议你认真考虑洛拉斯·提利尔,毕竟,洛拉斯爵士——”

“我明白他的德行,不会让他接近我儿子。你给我提醒他,叫他留意自己的职责。”洗澡水开始变凉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职责。而君临城中没有谁的长枪——”

“你就比他使得好——至少在你失去右手之前。巴利斯坦爵士年轻时也比他厉害,亚瑟·戴恩和雷加王子更不用说。少给我吹嘘玫瑰有多英勇。他黄口小儿一个。”她已经厌烦了詹姆天天跟她唱对台戏。」
(《群鸦的盛宴》第二十四章 瑟曦)

「“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群鸦的盛宴》第二十七章 詹姆)

卷四维克塔利昂的pov中也同样提到,“他愿用一半的牙齿换取与弑君者或百花骑士交锋的机会。”由是看来百花骑士不止在南境闻名,在铁群岛和北境也同样,而且绝非是因为“花拳绣腿”。


借上述引用再说说其所谓“德行”。
瑟曦看不上洛拉斯的德行,十中有七是因为他来自提利尔家族——由于种种复杂因素,玫瑰算是瑟曦在当时最为恼恨的家族;剩下则有很大可能是由于他的同性恋倾向。这在我看来也是电视剧将这个角色改得乱七八糟的一个原因:同性,添加床戏,就等于炒作和噱头。
而原著中骑士和国王的这一段感情不仅和电视剧明目张胆搞事情的走向背道而驰,更称得上真挚、忠贞与美好,水中捞月,雾里看花。起码从洛拉斯单方面而言。

我猜测洛拉斯是九岁左右前往风息堡做蓝礼的侍从的,在卷四中他对瑟曦提到托曼快满九岁,而“九岁的孩子可以当侍从,受人指教了。”这话对于一个当过侍从的少年来讲更像是出于个人经验。

有句话说,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在洛拉斯身上很好地应验了。蓝礼是何等善于笼络人心的角色,有着何等优良的条件和性格,偏偏还是风息堡年轻的领主,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于是南境之王拥兵自立,他当先跪在他面前宣誓效忠。南境之王猝然身死,他发狂一般杀死了三个本应保护国王的彩虹护卫,又披挂白袍诀别情爱,道出了“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的誓言。后来,在夺取龙石岛的征途中被沸油当头浇下,至今生死未卜。
至于电视剧里面那个给蓝礼刮毛、使劲儿教唆蓝礼自立为王、对红毒蛇眨眼调情、跟男妓缠缠绵绵、因为行为不检被抓捕审判精神崩溃最后丧命于教堂野火的家伙……谁知道他是哪位,反正我不知道。我记忆里的故事是“太阳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不是“需要很多根蜡烛来替代”。

评论(4)

热度(82)

  1.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